行政院推出高達2400億的特別預算案,這種債留子孫的預算編列方式,是否允當尚待審查。
我們都知道沒有廉價的國防,國人一向都很支持國防建設,早年台美斷交之際,民眾愛國運動頓時風起雲湧,且自動發起自強救國捐獻共計新臺幣四十七億五○○萬元,盼能採購現代化武器,以保衛國家安全,也因此成立了戰機自強中隊、飛彈快艇自強中隊、戰甲車自強中隊等,國人對於國防上所需預算是不會吝嗇的,而且會全力支持,但前提是政府要花在對的地方。
為何文君對國防預算會如此嚴格監督,因為這些錢都是民脂民膏一點一滴攢出來的,不能無謂的浪費,在這先舉出一個例子讓國人知道,目前的蔡政府國防預算是怎麼編列及花用的。
美國在2019年7月宣布要賣我們號稱「地表最強的戰車M1A2」,我國除表示感謝支持外,立即分9個年度編列403億9448萬餘元預算來支應這筆軍購費用,當時與美方簽約時說好分別於
111年獲得18輛
112年獲得18輛
113年獲得28輛
114年獲得30輛
115年獲得 14輛
結果全案才進行3年,一切都變了,目前最新的訊息是要到113年才會有首批30輛交予我們,但文君驚訝的是:你交貨延遲就算了,但付款期程卻不能因為延後交貨而改變,這是什麼道理,文君算了一下,從108年至112年我們需先付給美方222億411萬8千元,超過此筆軍購總預算的一半耶!結果一輛戰車都還沒拿到,光這222億放在銀行5年就能生出多少利息?這利息又能多做幾顆飛彈?這些錢妥善運用、合理支付,我們就能少編一些特別預算,我們的後代子孫就能少背一些債務,但我們的政府卻一點聲音都沒有,甚至默許美方這樣的行為,如果是國防部那些長官自己的錢,會這樣支付嗎?